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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O之美国印刷行业VOCs标准及管控实施简况

发布时间:2019-08-23 11:30:00 点击:

RTO焚烧炉RTO专业生产厂家无锡泽川环境2019年8月23日讯  1996 年 5 月 30 日,美国环保署公布了《印刷出版业有害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属于《美国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简称 CFR)主题的(40CFR)第 9 部分和第 63 部分,此标准针对出版物凹版印刷、包装凹版印刷及柔性版印刷生产中产生的有害空气污染物做出了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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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对该法规又作了一些微小的修订。这份法规要求已建和新建的有害空气污染物(HAP)主要排放源和面源单位必须采用最佳可利用控制技术(maximum achievable control technology,MACT)来控制有害空气污染物。其中,HAP 主要排放源、面源分别指任意一种 HAP 排放量超过 10 吨/年或几种 HAP 的混合排放量超过 25吨/年排放量的单位场所,比主要排放源 HAP 排放量少的单位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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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出版业转轮凹印设备,要求每月挥发性有害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得超过总挥发性物质使用量的 8%,通过使用捕获控制技术或使用不含 HAP 的其它物质代替含 HAP 的原料,以及这两种控制方法结合的控制技术,使 HAP 的削减效率达到 92%以上。

针对产品和包装转轮凹印设备及宽网面柔性版印刷设备,要求每月 HAP 的排放量不得超过总 HAP 使用量的 5%,不得超过当月使用油墨,油漆,粘结剂,表面处理剂,溶剂,还原剂,稀释剂和其它使用原料质量的 4%,或不得超过当月使用固体量的 20%,或不得超过当月使用原料中固体质量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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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生产者必须按照规定监测检测方法监测排放的有害空气污染物浓

度和体积流量,并跟踪记录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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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气污染-205 号法规的第二章,有机物排放标准及控制中,Subpart  P 针

对印刷出版业做出了相关规定。

对于出版物、包装凹版印刷、柔版印刷:

1)油墨中 VOCs 含量不超过 25%。

2)要求处理设备的处理效率不得低于 90%。

3)要求捕集系统的捕集效率,出版物凹版印刷达到 75%,包装凹版印刷达

到 65%,柔版印刷达到 60%。

对于热固转轮平版胶印:

1)在没有处理设备的情况下,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不得超过 100 吨/年。

2)配置的焚烧炉可以达到 90%的处理效率。

3)润版液中 VOCs 含量不超过 8%,并且冷凝回收系统可以去除至少 75%

的非异丙醇有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