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28 22:55:00 点击:
RTO焚烧炉、RTO专业生产厂家无锡泽川环境2019年9月28日讯 挥发性有机物 (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
挥发性有机物,常用VOCs表示,它是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三个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不同国家和组织给出的定义不同。
●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具有一定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德国将其定义为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
●我国生态环境部2014年给出的定义是:VOCs是指在标准状况下,饱和蒸汽压较高、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常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从字面意义上来看,这类物质是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学物质。简言之,VOCs是具有物理挥发性、化学反应性的一类有机物。
物理挥发性——挥不挥发,要看“饱和蒸气压”或“沸点”;
化学反应性——作为一种活性物质,它具有反应性,能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
VOCs不仅定义复杂多样,它还有个庞大的家族!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等。
VOCs不仅本身具有较强毒性,是空气中的一次污染源,而且还是PM2.5和O3生成的重要前体物,造成光化学烟雾等二次污染,可谓隐身于它们背后的“杀手”。
我们都知道,雾霾是PM2.5数值升高的结果,而VOCs就是PM2.5重要的前体物。VOCs经过一系列光化学反应,其中某些较低蒸汽压的二次有机物,可通过成核作用、凝结、气粒分配等过程形成二次有机气溶胶(SOA),成为颗粒物的一部分。所以VOCs,这个潜伏在PM2.5背后的黑手,今天终于被我们揭发了!
VOCs在太阳光的照射时,与空气中氮氧化物等化学物质发生一系列化学反应,主要生成臭氧、过氧硝基酞(PAN)、醛类等,形成光化学烟雾。VOCs的氧化过程会打破NO2-NO-O3三者之间的平衡,导致O3的生成和积累。
VOCs污染源种类繁多,涉及我们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总体来说,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其中,自然源包括植物、湿地、草场及动物粪便等。人为源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及移动源(指飞机、火车、轮船、汽油车以及柴油车的尾气)等。
无处不在的VOCs不仅涉及众多行业,而且各类VOCs污染源排放特性、组分都不尽相同。所以管控VOCs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对不同企业和行业制定“个性化”的治理方式。